横琴法律服务补贴新政征求意见:最高补贴百万,力推非诉解纷与涉澳涉外业务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律事务局发布新政征求意见稿,针对法律服务领域从业者与企业,推出涵盖调解条款推广、非诉解纷支持、涉澳涉外业务补贴等七大扶持措施,最高单项年度补贴可达100万元。


01 政策背景与目标

为深入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的法治建设要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律事务局于2025年12月16日发布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

此举旨在总结首阶段扶持政策经验,借鉴其他先进地区做法,回应业界诉求,进一步推动法律服务业在合作区的高质量发展,助力琴澳一体化法治建设。

横琴法律服务补贴新政征求意见:最高补贴百万,力推非诉解纷与涉澳涉外业务

合作区自成立以来,始终将构建与澳门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法治环境作为核心任务之一。此次新政的推出,是合作区打造“涉澳法治创新先行示范地”和“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又一关键举措。

02 七大核心扶持措施详解

《扶持办法(意见稿)》围绕法律服务业发展的关键环节,设计了系统性的激励方案。

鼓励商事合同约定调解条款:引导律师事务所向合作区经营主体推介在商事合同中加入调解条款。对于标的额超过100万元且已开始履约的合同,若约定争议提交合作区商事调解组织处理,律师事务所及合同各方当事人可分别就每份合同申请1000元专项补贴。每家律所年度补贴上限为10万元,单名当事人年度上限为5000元。

大力支持非诉纠纷解决机制:鼓励通过仲裁、调解方式解决争议。合作区内的商事仲裁机构、商事调解组织每年可分别代表当事人申请最高100万元和50万元的专项补贴,用于补贴当事人实际发生的仲裁或调解费用。每宗仲裁案件补贴上限为5万元,调解案件为2万元。此举旨在降低企业解纷成本,营造高效、和谐的营商氛围。

激励仲裁员与调解员参与:为吸引境内外专业人才参与合作区仲裁调解业务,对仲裁员按每案800元给予办案补贴,每人每年最高4000元;对调解员按每案1000元补贴,每人每年最高5000元。公务员及全职工作人员不在此列。这有助于构建多元化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

专项支持涉澳涉外法律服务:为助力合作区企业拓展澳门及葡语、西语国家市场,新政设立专项补贴。除仲裁调解机构外的法律服务机构,每年可代为申请最高50万元补贴,用于支持经营主体的相关法律服务需求,每宗服务最高补贴5万元,每个主体每年限享两次。

发展规模奖励: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做大做强。对专业技术人员(如执业律师、公证员)人数首次达到10人、30人、50人,且其中澳门居民分别至少达到2人、3人、5人的机构,给予30万、60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这直接呼应了合作区吸引澳门元素、促进人才集聚的目标。

高端法律服务奖励:鼓励机构参与重大高端法律服务项目。单个项目可申请10万元奖励,每家机构每年最高50万元。适用项目包括标的额超5亿元的重大商事服务、主导制定大湾区或国际行业标准、参与国际条约制定修改等。

举办法律活动扶持:对在合作区举办高水平法律论坛、展览等活动,且达到一定专家和参会规模的机构,按实际投入的50%给予事后补贴,最高10万元。由国家部委主办、由机构承办的活动同样适用。

03 政策导向与战略意义

此次征求意见的扶持办法,呈现出几个鲜明的政策导向。

聚焦非诉解纷,优化营商环境:通过真金白银的补贴,直接降低市场主体选择仲裁、调解等非诉方式解决争议的经济门槛,引导纠纷高效、柔性化解。这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支持合作区“构建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意见一脉相承。

强化涉澳涉外,推动规则衔接:多项条款明确向“涉澳”、“涉葡语西语国家”业务倾斜,并对聘用澳门居民的法律服务机构给予额外奖励。这精准服务于合作区“丰富‘一国两制’实践”、“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根本定位,旨在加速法律规则衔接澳门、接轨国际的进程。

引导机构集聚,打造法务高地:从落户奖励(参照旧办法)、办公租金补贴、到发展规模奖励和活动扶持,政策形成了对法律服务机构“引进-培育-壮大”的全周期支持链条。其最终目标是吸引优质法律资源集聚,与合作区正在建设的“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形成合力,提供全链条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

04 意见征集与后续展望

目前该《扶持办法(意见稿)》正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26日。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信函两种方式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律事务局反馈意见。

回顾合作区法律服务业发展,自2023年首部《法律服务业扶持办法》出台以来,已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23年8月,合作区聚集律师事务所22家、律师332名,其中澳门律师数量较合作区成立前增长65%。

新阶段的扶持政策在延续部分原有激励(如发展规模奖励)的同时,更加侧重于对具体业务环节(如合同调解条款、个案处理、涉澳业务)的精准补贴,体现了政策从“普惠吸引”向“精细培育”的深化。

待办法正式实施后,预计将进一步激发合作区法律服务市场的活力,为琴澳一体化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参考来源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支持和保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提出构建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
  2.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明确了合作区促进产业发展、推动规则衔接的法定框架。
  3. 2023年出台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律服务业扶持办法》已为行业集聚提供初步支持。
  4. 合作区法律事务局曾表示将研究扶持办法并构建法律服务集聚区。
  5. 截至2023年8月,合作区澳门律师数量增长显著,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已挂牌运作。

文章来源:本文基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律事务局于2025年12月16日发布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通知及相关公开政策文件综合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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