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企业首次享受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 1.2亿元合同减免税额达3.5万元

新闻资讯5个月前发布 横琴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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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5年7月22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首次享受离岸贸易免征印花税政策。根据财税〔2025〕10号文件,2025年4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广东自贸区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可免征印花税。以广东集星金属有限公司为例,1.2亿元合同减免税额达3.5万元。该政策将显著降低企业成本,促进跨境贸易发展。

横琴企业首次享受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 1.2亿元合同减免税额达3.5万元

一、政策落地首例:横琴企业尝鲜税惠红利

2025年二季度,位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广东集星金属有限公司在开展大宗电解铜业务时,成功享受离岸贸易免征印花税政策,成为合作区首个受益企业。

公司财务负责人侯小姐表示:”我们长期从事离岸贸易,以往需缴纳高额印花税。新政策实施后,仅二季度就为1.2亿元合同减免了3.5万元税款,切实降低了经营成本。”

二、政策详解:覆盖范围与实施期限

(一)适用对象

  1. 注册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企业
    • 广州南沙新区片区
    • 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含前海湾保税港区)
    •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2. 业务类型
    • 离岸转手买卖(货物未实际进出我国关境)
    • 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间的贸易合同

(二)优惠期限

2025年4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企业可自行判别适用条件,通过电子税务局选择”买卖合同”税目,使用减免代码09129910即可享受优惠。

三、政策优势:助力琴澳一体化发展

(一)地理优势

横琴作为连接港澳与内地的枢纽,凭借”澳车北上””一签多行”等政策,在发展离岸贸易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二)经济影响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李旭红教授指出:”该政策将吸引更多跨境企业在合作区集聚,促进澳门经济多元发展,助力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四、税务服务:确保政策红利释放

横琴税务部门采取多项措施保障政策落地:

  1. 大数据筛选目标企业,提供一对一辅导
  2. 多部门联合开展政策解读
  3. 建立反馈机制解决企业实际问题

税务部门表示将持续优化服务,推动离岸贸易健康发展。

五、常见问题解答

Q1:非居民企业能否享受优惠? A:合同双方均可免征,包括境外企业。

Q2:外币合同如何计税? A:按书立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Q3:纳税期限如何规定? A:境内企业按季申报,境外企业按次或按季申报。

Q4:需准备哪些材料? A:企业需自行留存相关业务凭证备查。


编辑 | 横琴通导航网
图片来源 | 合作区行政事务局
信息来源 | 横琴税务、财政部官网
发布日期 |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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