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最新从财政部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获悉,备受关注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已获准延续。新政明确,对在合作区工作的境内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对在合作区工作的澳门居民,其税负超过澳门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该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为合作区持续招才引智、深化琴澳一体化注入强劲动力。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正式印发《关于延续实施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6〕2号),标志着这项旨在营造趋同港澳税负环境的关键政策得以延续,将继续支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建设与发展。

政策双轨并行:精准惠及两类人群
根据通知,延续后的优惠政策主要惠及两类在合作区工作的人士,形成了精准激励的双轨体系。
其一,面向境内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实施15%税率优惠。 对这类人才来源于合作区的所得,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15%的部分将直接予以免征。这意味着,无论收入多高,其在合作区的实际税负最高不超过15%,极大地增强了合作区对国际和国内顶尖人才的吸引力。值得注意的是,享受此项优惠的人才将实行清单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粤澳双方共同研究提出,并报请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其二,面向澳门居民,实施“澳人澳税”特色安排。 对在合作区工作的澳门居民,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澳门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这项独具特色的安排,旨在直接缩小琴澳两地的税负差,让澳门居民在横琴工作生活时,感受到与澳门趋同的税务环境,从根本上打消他们跨境就业的顾虑。官方举例称,一位年薪约40万元人民币的澳门居民,享受政策后税款可从约5.3万元大幅降至约4500元,税负下降超过九成。
优惠覆盖广泛所得,申报流程便捷高效
政策适用的所得类型清晰明确,主要包括三大类:一是来源于合作区的综合所得(含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二是来源于合作区的经营所得;三是来源于合作区并经地方政府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这几乎涵盖了人才在合作区取得收入的主要形式。
在享受方式上,流程也持续优化,力求便捷。被列入人才清单的高端紧缺人才以及在合作区工作的澳门居民,只需在每年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即可直接享受优惠减免,无需先行缴税再申请补贴。合作区税务部门已配套提供“港澳居民优惠减免测算”等线上服务工具,方便纳税人快速估算优惠额度。
政策背景深远:打造大湾区人才高地
横琴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是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的关键举措之一,常与企业所得税15%优惠税率并称为“双15%”税收优惠政策,构成了合作区富有竞争力的财税政策体系。自最初政策实施以来,成效显著。截至2024年9月,在横琴注册的澳资企业已超过6400家,超过1500名澳门居民已享受“澳人澳税”政策红利。政策不仅留住了人才,更直接降低了企业的用人成本,有企业表示,该政策一年能为其旗下人才减免个税超过170万元。
此次政策无缝衔接、延续实施,无疑向市场释放了稳定、积极的信号。它不仅是简单的时间延长,更是国家支持合作区稳步发展、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的延续性承诺。随着合作区封关运作在即,货物“一线”放开、“二线”管住,人员进出高度便利,叠加持续优化的税收环境,一个宜居宜业、与国际接轨的横琴正加速呈现,必将进一步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吸引更多人才与企业“用脚投票”,扎根这片热土。
文章来源:综合自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6〕2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官方网站,以及广东省税务局相关服务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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