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正式印发修订后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进一步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标志着合作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迎来又一里程碑。新政策将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旨在进一步深化琴澳一体化发展,推动集成电路产业跃升。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进一步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政策升级:四大维度全面优化
此次印发的《若干措施》共5章15条,从支持企业发展、人才引进培养、平台建设、粤澳协同创新四大方面对原政策进行全面升级,确保政策的连贯性和实效性,为横琴集成电路产业的长期稳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 持续赋能:打造可持续的产业发展生态
《若干措施》延续了原政策的框架,围绕“支持企业发展、人才引进培养、平台建设、粤澳协同创新”等方面设置扶持措施,保持奖补比例和扶持力度的延续性。
- 企业研发创新:维持高补贴比例及上限,如多项目晶圆、首轮工程流片补贴、EDA工具购买等,确保企业创新活力持续迸发。
- 人才引进:按原政策奖励金额和比例激励研发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澳门居民或澳门高校学士及以上学位人才维持150%的奖励标准,强化琴澳人才交流与合作。
2. 扶持加码:新增多项措施提升政策实效
在原政策基础上,《若干措施》优化部分条款,并新增多项具体扶持措施:
- 企业投资支持:
- 对重点支持领域单位新增实缴出资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的,按10%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
- 对建设净化车间(10万级及以上)的企业,按每平方米200元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补贴。
- 研发创新支持:
- 对集成电路制造及封装设备研发企业,按自投研发费用的20%给予年度最高1000万元补贴。
- 对通过车规级认证的企业,按实际认证费用的30%给予年度最高200万元补贴。
3. 强化“澳”元素:深化琴澳产业协同
《若干措施》进一步强化澳门元素,新增两项重要内容:
- 联合实验室补贴:支持合作区企业与澳门高校共建集成电路联合实验室,按企业实际投入资金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
- 与澳门协同发展:对符合条件的澳资企业,奖励标准按既定标准的120%执行,最高不超过各条款扶持上限。
未来展望:构建集成电路全生态体系
合作区将充分发挥粤澳两地资源优势,加快构建“前沿领域芯布局、特色芯片全生态、高端产测全链条、国际人才全汇聚”的集成电路产业体系,推动琴澳集成电路产业迈向更高水平。
来源 | 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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