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8月8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第二批共249种澳门药物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指定医疗机构使用,加上2024年4月获批的首批296种药物,目前共有545种澳门药物可在合作区为澳门居民提供使用。该政策旨在营造趋同澳门生活的便利环境,满足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内澳门居民的多元用药需求,通过琴澳两地监管协作,实现药品安全、可控、可追溯的全流程管理。
联系方式:如需了解最新药品目录或医疗机构名单,可访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官方网站(http://www.hengqin.gov.cn/)或联系合作区商事服务局(电话:0756-8841555)。
一、政策背景与目标
澳门居民在横琴生活面临哪些用药困难?
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发展的过程中,越来越多澳门居民选择在此生活和工作。据统计,截至2023年11月,通过珠海综合管理云平台登记在横琴居住的澳门居民已达3406人,横琴公安机关累计受理澳门居民居住证业务8103个。然而,澳门居民在横琴就医时,常常面临无法使用习惯药物的困境,这导致他们需频繁往返澳门,增加了时间和经济成本。
为何要推进澳门药品在横琴使用?
为解决这一民生痛点,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广东分署,于2023年8月15日印发《关于支持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使用澳门地区已上市部分药品的工作方案》。该政策旨在:
- 营造趋同澳门生活的便利环境,满足合作区内澳门居民的多元用药需求
- 推动粤澳两地医疗和用药等民生公共服务衔接
- 有效拓展澳门居民优质生活空间
二、政策主要内容
第二批获批药品的基本情况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8月8日公布,第二批共249种澳门药物获批准列入合作区指定医疗机构可使用的澳门药物目录(白名单)。目前共有545种澳门药物具条件供合作区指定医疗机构使用,包括367个品种、545个品规的药物。
| 批次 | 药品数量 | 新增品种 | 主要治疗疾病 |
|---|---|---|---|
| 首批 | 296种 | – | 基本常见病用药 |
| 第二批 | 249种 | 新增71种 | 心血管疾病、代谢疾病、呼吸道疾病及感染症等 |
| 累计 | 545种 | 367个品种 | 常见慢性病及普通急性病 |

公告全文
药品使用范围与条件
适用医疗机构:目前批准的指定医疗机构包括横琴澳门新街坊卫生站,以及其他合作区内为澳门居民提供基础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服务对象:持有澳门身份证且在横琴工作或居住的澳门居民,就诊时需提供相应证明(如居住证、工作合同等)。
使用方式:澳门居民可在指定医疗机构实名认证后取药,享受与澳门同等的用药服务。指定澳门药品实行”定人、定点、定药”管理模式,确保用药安全。
三、政策实施细节
指定医疗机构的申请流程
合作区内的医疗机构若想成为指定医疗机构,需遵循以下三级审核流程:
- 自评阶段:医疗机构对照《工作方案》要求进行自评,确认符合资质条件
- 地市评估:向所在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提交申请,由地市评估资质
- 省级审核:通过地市评估后,由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并公布名单
医疗机构需提交的资料包括:
- 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副本
- 与港澳医疗卫生服务主体的合作关系证明
- 专门的药品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
药品跨境流通与监管机制
药品专库与追溯系统:为确保药品安全可控,合作区设立了”指定澳门药品专库”,由广药(珠海横琴)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专业运营 。药品从澳门进入横琴后直接运送至专库储存,并在专库内对指定澳门药品最小销售包装进行贴标赋码,保证每一盒(瓶)药品都有唯一的”身份证”。
全流程监管:合作区商事服务局与澳门药监局合作开发了专用追溯系统,实现进口、赋码、储存、配送、使用和不良反应监测、抽检等全过程监管。该系统确保药品流向可监控、可追溯,为居民用药安全提供保障。
跨部门协作:药品跨境流通涉及国家、广东省、澳门、珠海药监部门,以及拱北海关、横琴海关、合作区商事服务局的全方位联动合作。通过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和联动机制,确保药品顺利衔接,打通流程”堵点”。
四、药品目录与使用便利性
如何查询最新的澳门药品目录?
为方便澳门居民了解可使用的药品种类,合作区提供了多种查询渠道:
- 合作区官方网站: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官方网站(http://www.hengqin.gov.cn/)可查询最新药品目录
- 澳门卫生局网站:澳门卫生局会同步更新药品目录信息
- “琴岛食药”微信小程序:通过该小程序可实时查看合作区内药品库存及使用情况
澳门药品在横琴使用是否方便?
澳门新街坊卫生站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合作区设立的首个由澳门卫生局管理运作的医疗卫生服务场所,参照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卫生中心运营模式,首阶段提供成人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及非预约门诊等西医服务。
该卫生站共有7名执业人员,均来自澳门,包括2名医生、2名护士、2名药剂师和1名文员。药房内摆放着与澳门卫生中心相同的常用药品,包括糖尿病、高血压、降血脂等慢性病药物。
澳门居民在横琴澳门新街坊卫生站可享受与澳门同等的免费医疗服务,大大节省了往返澳门的时间和精力。据统计,卫生站正式运作首日上午接待了约40位澳门居民就诊,主要为伤风感冒类疾病。
五、医保政策与用药保障
澳门居民在横琴就医用药如何报销?
为增强澳门居民在横琴的医疗保障,珠海市医疗保障局于2025年7月1日推出试点政策,允许常住横琴并办理了居住证的澳门居民参加珠海基本医疗保险,享受与珠海市参保人同等的医保待遇:
- 住院报销: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90%以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72万元
- 门诊统筹:报销比例达70%以上
- 特殊群体支持:10岁以下儿童、中小学生,以及65岁或以上澳门居民,将获得澳门特区政府提供的自付保费部分的全部津贴
澳门居民参保后,可凭社保卡在珠海市内约1500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用可实现一站式联网结算,个人只需支付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六、未来展望与政策意义
澳门药品在横琴使用的未来发展方向
随着琴澳融合的不断深入,澳门药品在横琴使用的政策将向以下方向发展:
- 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根据澳门居民的实际用药需求,持续扩大澳门药品目录范围
- 覆盖更多医疗机构:逐步将指定澳门药品使用范围扩展至合作区内更多医疗机构
- 探索生物制品使用:未来可能研究允许部分生物制品在合作区指定医疗机构使用
- 完善监管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粤澳两地药品监管方面的交流协作,保障用药安全
政策实施的民生意义
该政策是琴澳民生融合的重要举措,具有以下意义:
- 便利澳门居民生活:解决了澳门居民在横琴就医用药的困难,增强了他们在横琴生活的信心和安全感
- 推动医疗资源衔接:通过药品目录互通,促进粤澳两地医疗资源的互补和共享
- 提升居民获得感:增强了澳门居民的认同感、归属感,助力澳门居民在合作区健康生活就业
- 探索监管创新模式:首创的琴澳部门协同监管共治模式,为推进合作区药品领域创新事项提供宝贵经验
常见问题解答
1. 澳门药品在横琴使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案:澳门居民需持有澳门身份证,并在横琴有居住或工作证明(如居住证、工作合同等)才能在合作区指定医疗机构使用澳门药品。
2. 澳门药品在横琴使用如何确保安全?
答案:通过全流程追溯系统,确保药品进口、赋码、储存、配送、使用等环节安全可控。每一盒(瓶)药品都有唯一的”身份证”,并在合作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系统录入药品信息,实现药品流向可监控、可追溯。
3. 澳门居民在横琴就医用药是否需要自费?
答案:从2025年7月1日起,常住横琴并办理了居住证的澳门居民可参加珠海基本医疗保险,享受与珠海市参保人同等的医保待遇。参保后,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90%以上,门诊统筹报销比例70%以上。10岁以下儿童、中小学生,以及65岁或以上澳门居民,还将获得澳门特区政府提供的保费津贴。
4. 澳门药品在横琴使用是否需要澳门医生处方?
答案:不需要。合作区指定医疗机构的医生(包括来自澳门的医生)可根据患者病情开具澳门药品处方。若患者需要专科医疗跟进,会按现行模式转介至仁伯爵综合医院或澳门协和医院。
5. 遇到紧急情况如何处理?
答案:若澳门居民在横琴遇到紧急医疗情况,卫生站会先将患者转送至合作区的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横琴医院进行紧急救治,后续治疗可根据患者意愿,在病情许可的条件下转回澳门的医院继续治疗。
结束语
澳门指定药品获批在横琴使用,是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的重要举措,也是琴澳民生融合的重要里程碑。通过药品目录互通、监管机制创新和医保政策衔接,有效解决了澳门居民在横琴就医用药的困难,增强了他们在横琴生活的信心和安全感。
未来,随着合作区医疗资源的进一步丰富和监管机制的不断完善,澳门居民在横琴的生活将更加便利,琴澳医疗公共服务衔接将更加紧密,为打造”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新空间”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药物监督管理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联合发布的工作方案及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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